防控疫情 江苏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监管

编辑:admin 日期:2020-01-26 15:12:36 / 人气:

交汇点讯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和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严防病毒通过市场传播,切实加强市场各项监管措施,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近日就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农(集)贸市场监管工作下发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和林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立即部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突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突出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站,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逐级建立市场防控工作责任制,县(市、区)要实行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查检查,做到每个农(集)贸市场都要检查到位,实现全覆盖,基层分局干部要全员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和整治工作,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要加强对市场防疫的医用口罩、医疗器械、药品、消毒用品等物资出现囤积、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正确引导舆论,做好疫情防护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主动防治和依法经营意识。要把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层层压实任务、明确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行动不坚决的人和事,严格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要通报问责。
  通知还要求,要狠抓落实,确保具体措施落实到位。江苏各县(市、区)要对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开展检查整治,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召开疫情防控部署会议,明确相关要求,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农(集)贸市场的通风、换气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公告。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协作,对排查发现的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对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对来源不合法的、未经审批的野生动物经营行为,依法处置。一旦发现市场内有违法违规行为,要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从严从快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加强与卫生、公安和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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