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店家年底前须标注网络经营 餐饮无入网许可将禁上外卖平台
编辑:admin 日期:2018-10-25 19:43:59 / 人气:
外卖点多了就会发现,你购买的煲仔饭可能出自无证小店,商家地址线上看得见,线下却找不到……针对目前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存在入网审查不严、公示信息不全等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取得网络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特别提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事餐饮服务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备案证》等有效凭证。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备案证》时,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标注含网络经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备案证》等有效凭证,但不含网络食品经营的,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原发证单位办理变更登记。为方便群众办事,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在副本手工标注含网络经营并加盖公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