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全面落实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编辑:admin 日期:2019-06-03 10:18:06 / 人气:
落实陪餐责任人 该市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校级领导每月至少陪餐一次,学校(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至少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陪餐人员要了解蔬菜、肉类和半成品等食材的存储情况,进货时间、保质期和进货渠道,当天菜谱的营养搭配情况,菜品制作过程和操作间卫生环境。陪餐时,同学生一同购餐,一同就餐,与现场同学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他们对学校膳食工作的意见建议,陪餐人员将同学们反映的问题记录,同时向学生宣传均衡营养、健康饮食的理念。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加强记录排查 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同时,整合教师和学生就餐区域,合并教师和学生打餐窗口,保证师生同排一支队,同吃一锅饭。目前茂名市已排查整改学校食堂216个。
拓展监督网络 建立多方监督机制,推进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从家长委员会中挑选热心家长参与陪餐,陪餐家长可将当天所见及所吃餐食,以照片或者小视频形式在微信群里分享,实现多方在线交流监管。没有食堂的学校,采用班主任进班陪餐方式。成立由家长、教师、学生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召开学生座谈会,定期走进食堂,听取学生对饭菜的意见,查看食品来源及管理情况,及时解决用餐过程中的问题。
完善食品安全管控体系 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分管校长、后勤管理干部和校医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强化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要求学校把好食材进货、加工、制作的安全关,严格把好餐具消毒关,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管理。同时,根据中学生成长发育对营养的要求,科学规划每周食谱,为学生提供足量的优质营养。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对有关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工作等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食品进货渠道、食品质量、食品贮存等方面严格把关。目前全市已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1008个,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共862个,对发现的问题均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率达100%。作者: 陈光 陈炳秋